第(3/3)页 “我——” 被赵元兮一问,乐儿还真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 按说,她就是一个吃货,喜欢鼓捣各种好吃的,好喝的,满足她难以伺候的口腹之欲。要不然,她也不会大老远的跑到魔都去做美食杂志编辑的。 或者说,她也爱钱财,喜欢以各种方式赚取钱财,看着家里金银满屋,数也数不完,她就乐不可支。 可是,这两着,似乎都很俗气,在这个清爽又美若谪仙的男子面前,又怎么好说出来呢? “我,喜欢写字行不行?” 想了半天,乐儿还是红着脸,儒勒的把她一个还算拿得出手的本领说了出来。 不过,却把练字,说成了写字。 因为,她不确定,她那刚刚学来的那两笔毛笔字,能不能进入这个儒雅的风流郡王眼里。别在到时候写出来,让他再笑话了去。 “写字好,我也时常写的。” 赵元兮却依然在笑,像是在逗邻家小妹妹的语气。而且,还当即吩咐丫鬟摆设了文房四宝,他在硬木小几上潇潇洒洒的提笔写了一篇《洛阳赋》。 那字体就笔走游龙一般,圆滑当中又不失苍劲有力,就跟书法大师一般,让乐儿几乎看呆了。 “你也来写一个看看如何?” 一气呵成之后,赵元兮又把笔递给了乐儿,让她也即兴写上几笔。 乐儿就拿着那笔,觉得有千斤重。 艾玛,她一个拿惯硬笔的人,现在却让她用软塌塌的毛笔写字,她哪里能习惯啊? 还是在跟这个可以称之为书法大家的郡王爷前面献丑。 好在,她前世也曾经跟当中医的爷爷,学过一些毛笔书法,这两年闲着无事,也是练过一星半点儿的。倒也不是什么都不会。 而且,输人不输阵,不就是写个字而已嘛,写得不好又不会掉块肉,怕什么啊? 想到这里,乐儿就用她曾经学过的梅花小篆,写了一首她最喜欢写的《沁园春.雪》。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