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但作为一个男儿,须得顶天立地。” “我不知道,我分不清,我对小乖的喜欢,是男女之情,还是兄妹之谊。” “就像我喜欢奶奶这样,不是为了得到什么。” “我年幼之时,出生在长安城,做过乞儿,并无祖父祖母,爹爹不在身边,在前面几年,母亲收受尽欺凌。日子很难熬,但也苦尽甘来了。后来遇到我的祖母,我以为,她会很喜欢我,我不曾想,她视我如瘟神,我的存在,对她而言,和这世上的毒蛇、蝼蚁、蛆虫、牲口并无区别,甚至还不如这些。” 骨武殿主听得此话,神情颇有变化。 再次看着小宝的眼神之中,多了些不一样的东西。 或许—— 是她自己都不想承认的心疼罢了。 小宝顿住半会,轻吸了口气,便继而开口说道: “如若我想和小乖成亲,如若我真的喜爱她,非娶不可,我会长大之后,成为这世上的英雄,会扬名立万,和母亲和爹爹一样。到时候,堂堂正正,门当户对,与她成为夫妇。如若,我们两情相悦的话……” 他不强人所难。 他却也要以自己为先。 年纪尚小,绞尽脑汁,也分不清情爱。 他喜欢许鹿灵,软软糯糯的,想保护她。 她的血,洒在了天空战场,助母亲一臂之力。 他喜欢姜小乖,活泼可爱,率真善良。 他还喜欢很多,很多。 等他长大了,兴许便能从这名为喜爱的迷雾之中,找到了怦然地答案。 姜君甚是惊讶小宝的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 两次交道,她自清楚小宝的能言善辩。 却还是会被小宝成熟沉着的思想所惊。 当她从小宝的言语里,看到了过去无人搭理街边行乞的孩子,心就会揪着的疼。 “小宝,真是个好孩子,可见楚云王教子有方,既是凛然大义的下界共主,更是一个很好的母亲,还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好妻子。” 姜君目光柔和。 若说先前对待楚月,是对后起之秀的欣赏,是在这个孩子的身上,看到了年轻的自己。 那一股狠劲和英气,从血腥的山里劈斩踏出的凌锐,两个时代,两道身影,如出一辙。 她抱着小宝走至楚月的身边,将自己手上的翡玉血镯取下,放在了楚月的手上。 “这镯子,是我成亲之日,夫家所给,陪了我九万年,陪我征战了多个地方,从来没碎过。”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