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反对意见-《竹马律师太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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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只是一步拖延。”
“是。但拖延本身也是施压。他知道江卫国在里面等不了太久,减刑申请提交之后有审查周期。他在同步推进两件事——用意见书拖慢再审,再在减刑审查周期里做文章。一旦减刑被驳回,再审压力就会全部落在你一个人身上。”
他放下意见书。“他怕的不是再审,是再审开庭。庭上可以宣读冯正清的自述状、播放许茂才的录音、调取登记表原件——所有东西都会公开。”他说话时已经把那份意见书按在茶几上往前推了一寸,和当初对冯正清、周彦川时动作完全一致,力道更轻,“他提交的反对意见越多,需要拖延的时间越长,就说明我们的证据链越接近他不敢碰的那一层。”
减刑的消息是下午晚些时候到的。
不是系统通知,是沈渡认识的那位北方城市的梁律师发来一条文字消息。措辞谨慎——“审查进度暂停。内部渠道显示有外部意见介入。”
八章之前,沈渡第一次联系这个人的时候,只是让他在刘主任女儿需要法律咨询时能第一时间赶到她学校。而现在他在自己专业领域里为整个案件的另一道防线贡献了及时的情报。
梁律师没有明说是谁介入,也不需要明说。所有目光都指向同一个人。
“他在试探我们的反应速度。减刑审查只是暂停,不是驳回。暂停意味着他可以继续加码,也意味着我们还有时间。”
“你需要我做什么。”
“不是需要你做什么。是需要你继续做你已经做的事。”他把那张便签撕下来折好放进抽屉——和其他从她忘在沙发上、塞在她口袋里、写在她标注副本空白处又被他添上脚注的所有便签一起锁在一个纸盒里。
暖黄的台灯光晕铺在桌面,那些便签已经累积了厚厚一叠。我把被红笔和旧纸页倾轧了一整个下午的眼睛从案卷上抬起来,拿起了手机。一条消息来自江薇——不是朋友圈,是私聊。
没有问候,没有寒暄,只有一行链接,附了一句:“这篇你帮我看看,我不太懂法律。”
文章的标题是:合同胁迫的民事救济途径。
从校庆日擦杯沿、江南小馆推开茶杯、凌晨发完又删掉物业地址,她一直不敢直接站到这一边。而今天她发来的是一个具体的、留了痕迹的动作。这篇东西不是网上的随手转发,它的论述框架和她在宏远供货合同里被套住的附加条款完全对标。她搜过,读完了,没敢说出口的那句话是:“如果我爸的合同是被逼迫签的——”
明晃晃的不只是标题,是她第一次在私聊里把自己的把柄摆在暖暖面前。
我把链接转给沈渡。
“江薇刚才发我的。”
他看了一眼标题。然后抬起眼看我。
“她在问你,合同胁迫的民事撤销权怎么行使。她爸那份供货合同,她想翻。”
我切回和江薇的聊天窗口,输入框反复亮了好几次。她的昵称下方闪烁着一行灰色字:“对方正在输入……”她在屏幕那头和那晚在江南小馆推开茶杯时一样犹豫,又比推开茶杯多一点靠近的勇气。
我没有点明发过去的是否是分析结论,只是把那篇文章里关于胁迫签订合同的撤销权条款用通俗的转述打了一行字:“你们签的那份供货合同,你可以要求撤销。是合同当事人的话,从知道被胁迫的时候起一年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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